- 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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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
起重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70528-JGBXG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根据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酒宏固(2017)01-01,项目代码:HX-BXGGSX.17】,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于2017年2月6日正式启动,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起重设备供货及安装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不锈钢分公司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对项目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起重设备供货及安装
2.2建设地点:酒钢冶金厂区不锈钢冷轧南侧区域
2.3工程建设内容
以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责任书【酒宏固(2017)01-01,项目代码:HX-BXGGSX.17】,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为依据,本工程主要内容有:(1)主体设施:主厂房和铬钢酸洗线主体设备;主体设备包含入口上料设备、入口开卷机、焊机、入口活套、破鳞机、抛丸机、出口活套、出口段卷取机、钢卷小车等(2)公辅设施:铬钢酸洗线配套的土建、供配电、电气系统、给排水、废酸处理、能源介质管线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和设施,仪表及计算机控制系统;空调、通风和通讯设施等。(3)电气室、变压器室、操作室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建构筑物。(4)安全、环保、消防、采暖、地坪防渗及环境保护、绿化、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5)道路、部分围墙拆除还建;厂区总排水管道改线;大临设施。
2.4工程工期要求
本项目应于2017年10月31日交工。
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
2.5供货承包范围:
1) 铬钢酸洗线厂房24米跨距40/5吨桥式起重机2台,以及配套检修电动葫芦2套。
2) 冷轧一厂原料库33米跨距40/5吨桥式起重机1台,以及配套检修电动葫芦1套。
3) 冷轧一厂原料库原有2台40/5吨桥式起重机加装遥控器。
4) 桥式起重机安装所需安全滑阻线以及从现场配电箱点至设备的电缆及材料的供货及安装。
5) 检修电动葫芦安装所需材料、电缆等供货。
6) 原料库33米跨原有检修葫芦移位,以及所需安装所需材料、电缆等供货。
7) 钢卷电动夹钳4套。
8) 负责所供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报检,取证等,达到设备正常运行的交钥匙工程。
9) 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前的告知、备案、交工前的报检,取证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注:上述承包范围的详细内容以技术附件为准。
特别提示要求:
1)、承包方必须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不锈钢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3)、施工人员自行车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统一停放,否则项目部有权清理出厂。
4)所有施工单位及人员进入不锈钢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不锈钢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项目部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施工单位清理出厂。
5)、根据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酒钢厂区相关规定,入厂时需办理人员D卡,同时收30元/月绿化保洁费。
6)、承包方应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特种设备等的检验费。
7)、承包方应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到货的卸货、保管、开箱检验。在卸货和二次倒运设备时厂房内(或外)起重和运输设备不满足,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应承担报检、取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和相关工程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并已与酒钢宏兴股份不锈钢分公司前期进行过技术交流同时签订完技术附件的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供方。工商注册地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手续。
(2)起重机制造生产许可证、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4)接受酒钢及招标人付款方式。
(5)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或类似工程供货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
(6)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7)财务要求: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8)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不良记录。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纪录及有关行政处罚情况的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2日(等同公告发布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酒钢交易平台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邮编:735100 业务联系人:刘玉山
联系电话:0937-6712022 18893602626
电子邮件: liuyushan@jiugang.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甘肃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730010
联系人:赵 杰 电话:0931-2103056
手机:18909474011
传真:0937-6233256
电子邮件:zhaojie88227@163.com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行号:3148210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