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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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清水河峡口至汪堡段治理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SJYSL2017028
一、招标条件
张家川县清水河峡口至汪堡段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和甘肃省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3]629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二[2016]103 号文下达了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张家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张家川县清水河峡口至汪堡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长15.9km,新建堤防9.4km、护脚0.99 km、加固提防3.93 km。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其中施工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施工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左岸桩号0+000~1+448、4+550~4+693段新建堤防1.591 km,3+775~4+550段新建护脚0.775 km。
施工二标段:左岸桩号4+700~5+804、5+810~6+300段新建堤防1.594 km,右岸桩号4+355~5+386段新建堤防1.031 km。
施工三标段:左岸桩号6+300~6+843、6+870~7+136、7+200~8+779段新建堤防2.388 km,右岸桩号7+665~7+882段新建护脚0.217 km。
施工四标段:左岸桩号12+426~12+867段新建提防0.441 km,右岸桩号0+000~0+844、3+478~4+285、12+500~13+024段新建堤防2.175 km。
施工五标段:左岸桩号12+867~14+153、14+161~15+319、15+748~15+920段加固提防2.616 km,右岸桩号14+980~15+160段新建提防0.18 km,13+024~14+100、15+642~15+880段加固提防1.314 km。
监理六标段:张家川县清水河峡口至汪堡段治理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清单所列内容。监理:张家川县清水河峡口至汪堡段治理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
2017年06月16日-2017年12月31日,总工期:20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1.1第一至第五标段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第六标段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 年有3 项(或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8日16时至2017年05月19日17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页。
4.2 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报名成功页等参与标段所需的其他证件及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
4.3 招标文件获取:
4.3.1 获取时间: 2017年05月19日17时至2017年05月24日17时。
4.3.2 获取地点: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注:凡是拟参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8 位数“登记号”,投标人凭“登记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09时20分,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 元)
第二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 元)
第三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 元)
第四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 元)
第五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 元)
第六标段:捌仟元整(¥8000.00 元)
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40102155080002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年05月25日10时在张家川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05月25日15时在张家川县水务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址:张家川县张川镇桥南路28#
联系人:汪元平
电话: 15249382711
招标代理: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西脉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尹小军 史磊
电话:18693270900 0931-8503013
电子邮箱:18993054682@qq.com
2017 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