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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队办案场所改造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 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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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队办案场所改造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队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队办案场所改造

1.2、工程地址: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队办案区

1.3、招标范围:兰州新区公安局刑警队办案场所改造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3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0512日至2017051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10购买招标文件,应带资料:投标单位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册)交到报名地点 (外地投标人可以网上报名,将盖有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773601355@qq.com)。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兹定于20170531日(星期三)上午09:30在陇星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s://www.gsei.com.cn)和《中国招标周刊》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丽

联系电话:0931-2909763

E-mail773601355@qq.com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