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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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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由金发改投资【2017】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贷款融资财政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人行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塔县城鼎新路至鸳鸯池景区

2、建设规模: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沿线范围内的人行道铺装工程,包括花岗岩道板34500平方米,透水砖23800平方米,花岗岩道牙14900米,树池2275个(材料由甲方控制);施工便道3411米,路基宽度11米。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15日

                   期:46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K0+560一K2+500范围内的人行道铺装,包括花岗岩道板17000平方米,花岗岩道牙3800米,树池560个;

第二标段:K2+500-K4+490范围内的人行道铺装,包括花岗岩道板17500平方米,花岗岩道牙4000米,树池580个;

第三标段:K4+490-K8+200范围内的人行道铺装,包括透水砖23800平方米,花岗岩道牙7100米,树池1135个;施工便道3411米,路基宽度11米。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承建本项目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资格。

3、凡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行贿犯罪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5、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6、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7、因项目施工工期紧,每个投标单位只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的二级建造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职称证和安考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以上所有资料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三套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单独递交);

2、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

1、公告时间:2017年5月16—2017年5月18日;

2、报名日期:2017年5月17—2017年5月19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 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3、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4、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账户名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塔支行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开标2个工作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五、联系方式

人: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人:殷自义     

联系电话:15293771365

   址:金塔县民主路12号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菊

联系电话:18093792672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2017年5月16

 农民工工资证明表、备案表、投标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