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镇原县三门咀至李地庄(田站段、高庄段、闫寨段)、曹湾至十八岘(老庄至仪封段、党堡子段)、民建至姚川(路岭段)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5-23
  • 点击:803
  • 来源: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三门咀至李地庄(田站段、高庄段、闫寨段)曹湾至十八岘(老庄至仪封段、党堡子段)民建至姚川(路岭段)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庆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庆市交发〔2017〕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原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镇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原县。

2.2项目概况:

1、镇原县三门咀至李地庄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田站段、高庄段、闫寨段)全线采用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路线全长15.871公里,其中田站段长9.59公里(主线长1.122公里,支线1长0.548公里,支线2长0.521公里,支线3长3.437公里,支线4长2.516公里,支线5长1.446公里),高庄段长4.66公里(主线长2.44公里,支线1长0.61公里,支线2长1.29公里,支线3长0.25公里,支线4长0.07公里),闫寨段长1.621公里(主线长1.154公里,支线1长0.467公里);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田站段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高庄段、闫寨段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沥青碎石路面(AM-13)+20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最小平曲线半径30米,最大纵坡2.9%,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

2、镇原县曹湾至十八岘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老庄至仪封段、党堡子段)路线全长5.52公里。其中老庄至仪封段路线长2.49公里,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党堡子段路线长3.03公里,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全线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沥青碎石面层(AM-13)+20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最小平曲线半径13.48米,最大纵坡6.25%;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

3、镇原县民建至姚川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路岭段)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7.284公里,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米,路面宽度4米;路面结构层为4厘米厚沥青碎石路面(AM-13)+20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最小平曲线半径16.535米,最大纵坡2.101%,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

    2.3监理招标范围: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镇原县三门咀至李地庄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田站段、高庄段、闫寨段)

TLLSGJL

15.871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等工程施工监理

镇原县曹湾至十八岘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老庄至仪封段、党堡子段)

5.52

镇原县民建至姚川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路岭段)

7.284

2.4计划工期:2017年6月10日开工,2018年12月10日完工,计划工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且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达到15km以上(含15km);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书;并监理单位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均不接受其投标。

4.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原县住建局9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6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镇原县住建局9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59号

邮政编码: 744500

人: 安剑波

联系电话: 0934-7121260

电子邮箱:269265481@qq.com

  真: 0934-712126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西峰区长庆大道城中央小区1号楼C单元1503

人:赵  鹏、赵  斌、孙志阳       

邮政编码:730030         

   话:13993162967、13619318571、18909433774

电子邮箱:759361660@qq.com

   真:0931-8399325-605

 

 

  2017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