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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区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517-025953-9
招标编号: GZ1705123-PGJGJ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区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规划[2015]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管理法人为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部专项补助、地方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招标人为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区段工程是连接张掖市和内蒙古重要的南北交通省际通道,向南连接连霍高速公路(G30)和张汶(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G0611),向北通过内蒙古连接京新高速公路(G7),是河西走廊经过平山湖通往内蒙的必经之路,也是新疆、青海等地通往内蒙以及通过京新高速公路通往东北、华北、晋北、陕北、蒙古国策克口岸的便捷通道,在区域路网结构中占用重要的位置。路线起点位于平山湖乡政府东北侧1300m处(距离省界约700m),与内蒙古阿右旗公路连接;路线终点位于张掖市区道路西三环与张肃公路(S213线)交汇处,通过张肃公路与连霍高速公路新墩立交相接。路线全长60.580Km,总体为自东北向西南走向。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为一级公路。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K53+314.297-K61+655.002段利用现有滨河大道和西三环城市道路,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与路基同宽;其他技术指标采用路面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规定值。
路面结构:一级公路段路面结构为:4cm superpave-13型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cm ATB-25型密级配沥青碎石下面层(重车幅采用改性沥青)+热熔橡胶沥青碎石封层+3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利用滨河大道和西三环城市道路路面结构为:4cm superpave-13型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cm ATB-25型密级配沥青碎石下面层+既有路面结构;收费站路面结构为:32cm钢筋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3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抽检、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
标段划分表
标段 |
标段类型 |
工作内容 |
PGJGJC |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 |
试验检测机构独立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等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检测项目、频率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抽检,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并提交阶段检测报告、交工验收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要求详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检测能力。
标 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PGJGJC |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备桥梁及交安工程专项资质或参数; 3、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
1、近5年内(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累计里程100km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等)。 |
3.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含公路、桥梁专业),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3个类似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或竣工质量鉴定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4-2016年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0,且2016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提出投标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在公路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任何两方(含)以上的试验委托(包括工地试验室母体)。
3.8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扣分大于等于20分的或在其处罚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机构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10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11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不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七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4严禁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若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予否决。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90917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_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1号
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0931-2110817
招标人: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张掖工业园区创业大厦1层1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936-8210511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931-2909715
监督单位: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联系电话:0931-8480792
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