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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镇泾桥村、新店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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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镇泾桥村、新店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镇泾桥、新店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敦政发【2017】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级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省级奖补资金及群众自筹。项目法人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由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敦煌市莫高镇泾桥、新店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莫高镇2个行政村,由2个单项工程构成,各单项工程由输水工程、配水工程和进户工程几部分组成,包括土建、管材、阀门、水表等4项内容。本次工程的招标范围是:

莫高镇泾桥、新店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莫高镇。莫高镇地处敦煌市东郊,东接瓜州县,西靠敦煌市区,北邻郭家堡镇,行政区域面积160平方公里,素有敦煌市东大门之美誉。辖8个行政村、53个村民小组。境内名胜古迹众多,矿产资源丰富,交通运输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投资建设环境十分优越,是全市着力建设的对外交通门户和货运物流中心。

其中:泾桥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单项工程采取从现有的城市自来水输水管引水,新建全村的输配水管网、入户水表井及入户设施的工程措施。计划解决莫高镇泾桥村5个村民小组、402户1291人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有:1、水源工程:修建阀门井1座。2、管网工程:购置及铺设100级Φ160-32ΦPE管14312 m。3、入户工程:埋设Φ20/1.6MPa给水用PE管22110m,安装LXS-15E水表402个,Φ15磁力锁闭阀402个,水龙头402个。4、土建工程:修建阀门井6座,检查井2座,水表井87座,排水井6座。

新店台村采取从现有的城市自来水输水管引水,因城市自来水管网接入点水压太大,需设减压阀。新建全村的输配水管网、入户水表井及入户设施的工程措施。计划解决新店台村9个村民小组、517户1605人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有:1、水源工程:修建阀门井1座,减压阀井1座。2、管网工程:购置及埋设100级Φ160-32ΦPE管15390 m。3、入户工程:埋设Φ20/1.6MPa给水用PE管28435m,安装LXS-15E水表517个,Φ15磁力锁闭阀517个,水龙头517个。4、土建工程:修建阀门井、减压阀井9座,检查井3座,水表井112座,排水井4座。

2个单项工程整体划分为一个施工标,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5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1.3 近5年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施工企业的总负债率不大于60%,并以经过有效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后,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50万元;提供信贷的银行必须是本地区支行及支行以上商业银行(原件或证明)

3.1.4 施工设备。拟投入本合同施工的机械、设备、器具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应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

3.1.5 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应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7年出具),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即为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在敦煌地区实施水利工程或其他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转包及不能按期完成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法人确定)以及近年来在敦煌地区水利工程或其他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工资引起纠纷发生农民工上访等不良记录,给业主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企业不得中标(开标时以人社部门提供相应的施工企业名单为准)。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按照敦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关于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纳入投标文件的函》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提供由敦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核查出具的敦煌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原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敦煌市人社部门更换)。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后,再派代表于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0:00-24:00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  

4. 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以及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截图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8: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地址敦煌市沙洲镇西域街路南侧灯光球场1号商住楼1-301获取图纸,并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4.3为规范本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中标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交本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的主体完工后退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0日09:00;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西路309号)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定于2017年 6  16  9  00 分,在敦煌市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2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敦煌市公共交易中心平台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号:27212101040020968

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8.2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8.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4 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9、联系方式

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

   址:敦煌市党河丽景小区水务局综合办公楼

   编:736200

人:金桐宇

   话:0937-8805837  

   真:0937-8822249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

  址:敦煌市沙洲镇西域街路南侧灯光球场1号商住楼1-301(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编:736200

人:李春辉

  话:0937-8868156

  箱:532332025@qq.com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