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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尼玛镇大水村等3条村道硬化工程
  • 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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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尼玛镇大水村等3条村道硬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尼玛镇大水村等3条村道硬化工程已由甘南州交通运输局以州交建管[2017]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2.1项目概况:

1)玛曲县尼玛镇大水村村道道路硬化工程位于玛曲县尼玛镇草原牧场,路线总长度1.73km,起点与S313线相接,路线终点位于大水村内;本工程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km/h。(2)玛曲县采日玛乡阿孜村麦果尔一队道路硬化工程位于玛曲县阿孜高科技畜牧示范园区草原牧场,路线总长度6.20km,路线起点与X405线相接,终点位于麦果尔一队村内;本工程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km/h。(3)玛曲县采日玛乡阿孜村麦果尔村道路硬化工程位于玛曲县采日玛乡麦果尔村,路线总长11.838km,其中主线长6.4km,支线长5.438km,主线起点均与601乡道相接,本工程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km/h

本工程全部桥涵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设计标准参照交通部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甘公发[2006]56号文)。

2.2主要建设内容:

1)玛曲县尼玛镇大水村村道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1.73km,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设计时速20mk/h;桥涵采用20m/3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平面交叉1处;安全设施:里程碑1块,各类标志牌4块。

2)玛曲县采日玛乡阿孜村麦果尔一队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6.20km,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设计时速20mk/h;桥涵采用41m/6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平面交叉1处;安全设施:里程碑6块,各类标志牌10块。

3)玛曲县采日玛乡阿孜村麦果尔村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11.838km,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设计时速20mk/h;桥涵采用58m/6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平面交叉2处;安全设施:里程碑11块,各类标志牌14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线共设两个合同段;

 第一标段:玛曲县尼玛镇大水村村道道路硬化工程、玛曲县采日玛乡阿孜村麦果尔一队道路硬化工程

第二标段:玛曲县采日玛乡阿孜村麦果尔村道路硬化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6各标段计划工期: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715

    计划竣工日期:201710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公路工程叁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证书。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两条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累计不少于10km,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1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业绩不作为强制性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提出申请,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应配备不同的施工班组人员。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标书和参加投标。

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76130时至 20176 180时登陆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6.开标时间

201774950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7.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八位数字报名号填写在附言里),投标人自行到汇款银行查询该款项是否到账,如出现不到账、退款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肆万元整;

            第二标段:柒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号:313838050102

    号:6632 0101 4726 3000 2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8.发布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监督单位: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电话:09418219819

10.招标人: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毛晓强

地址:玛曲县玛扣路2

邮编:747300

联系电话:13519421033

11.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笛霞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师范家属院南区四单元431

邮编:747000

联系电话:0941-8261126

电子邮箱:hqgsfgs@163.com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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