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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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由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已由批准机关批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1工程名称: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1.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
1.3建设内容:文化广场、表演舞台、篮球杆、健身器材、宣传长廊等
1.4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
1.5总投资:约331万元
1.6 计划工期: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总
工期3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所有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七个标段,确定七家施工单位。
一标段:
罗集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元柳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健身器材6件;投资:13万元。
巷口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健身器材6件;投资:13万元。
张河村: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投资:2万元。
卜王村: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2万元。
上湾村:篮球杆1副;投资:1万元。
二标段:
崔山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田晓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篮球杆1副;投资:13万元。
翟山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三标段:
兴旺山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纸碾村: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2万元。
毛集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投资:14万元。
董沟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5万元。
四标段:
九峪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安坪村:投资:5万元。
花牛村: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万元。
赵崖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投资:14万元。
白崖村: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3万元。
廿铺村: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万元。
五标段:
高湾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5万元。
肖庄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曹埂村: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万元。
阳坡村: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万元。
邓庄村: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6万元。
罗沟村: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3万元。
水眼村:篮球杆1副,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2万元。
六标段:
靳庄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吴庄村: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5万元。
沽沱村: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万元。
河湾村: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健身器材6件;投资:4万元.
杨家河村: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投资:2万元。
白家河村: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投资:2万元。
七标段:
东缑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表演舞台50平方米(含背景墙),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8万元。
董源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15万元。
高集村:篮球杆1副,健身器材6件,宣传长廊10米以上;投资:3万元。
师白村:文化广场500平方米;投资:1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1招标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相应的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外省企业需在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2.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6月16日17 时 00 分至 2017 年 6月 20日17时 00 分在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仅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证。外省企业需携带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登记表。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盖,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3.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投标公告发布时限和报名地点
4.1获取时间: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25日9时00分。
4.2 获取地点: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4.3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代理公司电话通知。
5.2 递交地点:代理公司电话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
联系人:杨仲奇
电话:279215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宏安英郡小区2号楼14楼1号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938-8571158
日期: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