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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洪道永新集团段防洪抢险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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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洪道永新集团段

防洪抢险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洪道永新集团段防洪抢险工程已由兰州市水务局以兰水发【2017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局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兰州市城关区农业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洪道永新集团段防洪抢险工程二次

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农业水务局

建设地点: 北龙口高速出口跨大砂沟桥至永新集团桥

资金来源:市局补助资金

计划投资:304.39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本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洪水,堤防级别为1级,洪水治理范围从北龙口高速出口跨大砂沟桥至永新集团桥段,治理沟道0.26km,拆除垮塌护堤后新建0.26km

    2.3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07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70828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信誉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1.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同类工程(水利水电)业绩(20145月至今,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项目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并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供劳动监查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凡是受到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4、报名方式

4.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2报名地点:请前往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8808室)报名

4.3报名时间:20170615日至201706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当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项目机构所有组成人员近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并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提供劳动监查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现场须核查原件,并提交三套复印件,每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0615日至201706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5.2获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8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706100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8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市城关区农业水务局

地址:兰州市榆中街126

联系人:杨元文 

联系电话:0931-88262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18919065161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