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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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冶木河洪家村至下峡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潭县冶木河洪家村至下峡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根据州水电字(2016)338号文件通知,正按计划进行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套配资金。招标人为临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临潭县冶木河洪家村至下峡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提供本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合格成果包括: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与配合工作、项目验收技术服务。
2.3 工程地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
2.4招标规模:临潭县冶木河洪家村至下峡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长约7.3 km.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设计经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社会、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平台”中“网上服务大厅”)
4.2 获取招标文件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2日0时00分至2017年 6月26日0时00分(法定节假日不除外)网上报名登记好联系方式、邮箱、投标人信息不详、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9时10分
地点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6、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6.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八位数字报名号填写在附言里、投标人自行到汇款银行查询该款项是否到账,如出现不到账退款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元整 小写:20000元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号:313838050102
账号:6632 0101 4726 3000 20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他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gsslyyxt.net:8888/gsztb/)、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8、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单位:甘南州水务水电局
监 督 电 话:0941-8213013
招标人:临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139号
联系人:敏启文
联系电话:1351941487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合作市谷康家园2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人: 高丽娟
联系电话:13884071369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