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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夏河县吉仓乡尕口新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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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夏河县吉仓乡尕口新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夏河县吉仓乡尕口新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夏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夏发改 [2017]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夏河县吉仓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贴息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2.1项目概况:
新建安置点道路硬化工程1.1公里(其中主巷道600米,巷道500米,巷道排水边沟350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供水频率为1/25,并增设相应的防排水系统和沿线安全设施。
2.2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安置点道路硬化工程1.1公里(其中主巷道600米,巷道500米,巷道排水边沟350米)。路面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进行铺筑。巷道设计速度10Km/h,主巷道路基宽4.5m,路面宽3.5m,村内巷道路基路面同宽为2.5m。全线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供水频率为1/25,并增设相应的防排水系统和沿线安全设施。(2)购置、安装离网式LED太阳能路灯10盏;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线共设一个合同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企业资质,曾成功完成过类似工程经历,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证书。
3.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预算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投标人必须提供甘南州人事局出具建设领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并提供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提出申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
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地点: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5.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15时10分在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7.1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网银不予受理)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单位: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夏河支行
行    号:3138 3805 0102
帐    号:6632 0202 5599 9000 2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8.发布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监督单位: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941—712698810
10.招标人:夏河县吉仓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夏河县吉仓乡
邮  编:747100
联系人: 夏吾才让
电  话: 13893989518
11.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笛霞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师范家属院南区四单元431室
邮编:747000
联系电话:0941-8261126
电子邮箱:hqgsfgs@163.com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