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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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SMS-2017-1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梅花井煤矿、清水营煤矿、灵新煤矿至煤化工园区废水综合处理厂输水管线及设施穿越太中银铁路护涵工程 已由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函〔2017〕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梅花井煤矿、清水营煤矿、灵新煤矿至煤化工园区废水综合处理厂输水管线及设施工程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梅花井煤矿、清水营煤矿、灵新煤矿至煤化工园区废水综合处理厂输水管线及设施工程穿越太中银铁路护涵工程。涵址位于太中银铁路K1576+274处,既有太中银铁路为单线铁路,预留二线条件,路基左侧边坡外有太中银铁路养护维修便道。本护涵穿越既有太中银铁路双线(预留二线为左线)及养护维修便道,采用1-2.0m钢筋混凝土框架涵,涵内净高2.0m,护涵全长51.09m(全涵共分4个涵节,其中线下的两个涵节采用顶进法施工,其余两涵节采用现浇法施工)。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国铁I 级;
正线数目:既有单线,预留二线;
设计荷载:中-活载;
结构设计年限:100年。
2.2监理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宁煤输水管道穿越太中银铁路护涵工程施工监理,以及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本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和按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设置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工程内容 |
NMGD -JL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梅花井煤矿、清水营煤矿、灵新煤矿至煤化工园区废水综合处理厂输水管线及设施工程穿越太中银铁路护涵工程(孔径为1-2.0m,涵内净高2.0m,护涵全长51.09m(全涵共分4个涵节,其中线下的两个涵节采用顶进法施工,其余两涵节采用现浇法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套及附属工程。 |
2.4 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总工期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近叁年(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以下同)具有承担过普速及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同时具有营业线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4 近叁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5 近叁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叁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6 没有铁路建设主管部门或兰州铁路局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要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4 各投标人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日 14 时 30 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5号金轮大厦302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5号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王双元
电 话: 0931-8106955
传 真: 0931-8106955
电子邮件: 695391656@qq.com
帐户名称: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央广场支行
账 号: 27038101040010540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