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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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新旧CASS池加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新旧CASS池加盖工程施工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7】11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2、建设地点: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南侧
3.建设规模: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中心改造工程新旧CASS池加盖工程施工。
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总 工 期:10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的施工。
7、资金来源:由金塔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且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上岗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管理员)。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3、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4、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5、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金塔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
四、其他
1、公告时间: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29日
2、报名日期: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3、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账户名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开户行:建行金塔支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142号
联系人: 李昭德
电 话:13659379875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仁和家园北区E53-1-1
联系人:彭靓
电 18054112108
2017年6月23日
工程
施 工 企 业 投 标 报 名 备 案 表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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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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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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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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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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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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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备案人(为本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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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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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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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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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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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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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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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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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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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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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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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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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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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技术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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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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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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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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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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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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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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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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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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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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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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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力 组 织 |
管理人员 人 |
技术人员 人 |
技工 人 |
其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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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盖章)
年 月 日 |
金塔县招 标 办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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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
2、此表由招标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招标办、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