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23
- 点击:862
- 来源:
酒泉市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一级公路部分110KV
及以下电力线路升高改造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酒泉市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一级公路部分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升高改造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交运〔2014〕145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由国补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一级公路部分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升高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酒泉市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一级公路部分1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升高改造工程包括:
肃州区改迁线路:总寨镇牌路一支线10KV线路;铧尖镇上三沟机井线0.4KV线路;银达镇两三口村5组机井线0.4KV线路。
金塔县改迁线路:大河一二回线(天仓服务区内110kv线路2条);黑河大桥西服务区10KV线路;金塔北服务区10KV线路,为大双线巨龙棉业支线;大牛线(肃航路基6标施工路段)10KV线路;正果农场支线10KV。
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不分合同段
4.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7月18日开工,2017年8月22日完工,计划总工期3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近三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同类工程(同电压等级及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5.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较好的履约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以及根据《甘肃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6月23日00:00时至2017年6月27日23:59时,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55.163.181/)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凡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均须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登记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
3.投标人需将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三年(2014年2月——2017年2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单位: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7-2612473)。
4.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经办人(经办人必须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驻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于2017年6月27日9:00至17:00时送达招标代理处,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现场查验,共同审查盖章备案,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报名备案表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未提交报名备案表的单位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报名不合格。
五、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55.163.181/)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前 (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向银行缴纳完毕。
2.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3.提交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时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
联系人:王延军
联系电话:15293760606
招标代理机构: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43号
联系人:刘桂兰
联系电话:18093705072 13909470958
监督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2656015
2017年6月23日
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 结果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编号 |
|
有效截止时间 |
|
|||||||||||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
专业 类别 |
|
级别 |
|
注册编号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称 |
|
证书编号 |
|
|||||||||
施工负责人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质检负责人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
计划统计负责人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财务负责人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
线路工程师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线路工程师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
机械工程师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试验工程师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
专职安全员 |
|
岗位证 书编号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
2、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