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川区种复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时间: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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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川区种复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70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平川区种复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平政发〔2016〕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白银市平川区农村改水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按投资计划下达外,不足资金由市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立项批复:平政发〔2016〕245号
(二)建设规模:种田、复兴2个乡13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受益总人口3489户12801人,其中贫困户1000户4032人,非贫困户2489户8769人。
(三)招标内容:敷设输、配水管网总长度136.464km(不包括入户管),其中输水总干管1条,长度5.0km,输水分干管2条,总长度19.15km,配水干管2条,总长度19.50km,输、配水支管总长度80.864km,更换改造管道11.95km.各类阀井470座,跨沟、路108处。入户管总长度18.113km.
新建高位蓄水池35座,其中800 m31座,500m31座,200m33座,100 m3 12座 ,50 m3 18座。
新建加压泵站1座,建筑面积48.88m2,泵站50m3前池1座,配套机组2台套,10kv输电线路0.2km;百丰水厂增设配水机组1台套。新建管理站1处,建筑面积341.56m2,改造种复水管所1处,面积330m2.
(四)建设地点:白银市平川区
(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按投资计划下达外,不足资金由市区自筹解决
(六)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为113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其中: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标段):种田供水区管道工程土建、泵站及附属构筑物;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复兴供水区管道工程土建及附属建筑物;
第三标段:(工程施工标段):输水总干管、蓄水池、水管所及管理站;
第四标段:(材料采购标段)所有管网PE管管材;
第五标段(材料采购标段)所有管网钢管管材;
第六标段(工程监理标段)对整体工程施工及管材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原件附带备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加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第四标段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0 万元。
(四)第五标段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0万元,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经销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 万元);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货物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第四、五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及卫生许可证。投标人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 2 项类似工程的货物供货任务,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供货和全套配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六)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七)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24时00分。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7月27日上午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10:00时在平川区水务局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 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并获取数字证书, 方可办理业务。
(二)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 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 3138 2405 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递交, 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
且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不得以分公司、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 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包) 对应的 8 位数字“ 投标登记号”(仅填写 8 位数字, 不得有汉字、 标点符号等其他信息)。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 投标登记号”, 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将导致投标无效; 未按标段(包) 逐笔递交保证金的, 将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 16:30 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 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0943-8287920进行查询处理。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农村改水办公室
地 址: 平川中区乐雅路91号
联 系 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13884284297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龙庭家园北门新天地文化街
联 系 人:唐作燕
电 话:13893039025 0943-8227003
交易编号:BGZJ-SL170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平川区种复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平政发〔2016〕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白银市平川区农村改水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按投资计划下达外,不足资金由市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立项批复:平政发〔2016〕245号
(二)建设规模:种田、复兴2个乡13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受益总人口3489户12801人,其中贫困户1000户4032人,非贫困户2489户8769人。
(三)招标内容:敷设输、配水管网总长度136.464km(不包括入户管),其中输水总干管1条,长度5.0km,输水分干管2条,总长度19.15km,配水干管2条,总长度19.50km,输、配水支管总长度80.864km,更换改造管道11.95km.各类阀井470座,跨沟、路108处。入户管总长度18.113km.
新建高位蓄水池35座,其中800 m31座,500m31座,200m33座,100 m3 12座 ,50 m3 18座。
新建加压泵站1座,建筑面积48.88m2,泵站50m3前池1座,配套机组2台套,10kv输电线路0.2km;百丰水厂增设配水机组1台套。新建管理站1处,建筑面积341.56m2,改造种复水管所1处,面积330m2.
(四)建设地点:白银市平川区
(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按投资计划下达外,不足资金由市区自筹解决
(六)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为113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其中: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标段):种田供水区管道工程土建、泵站及附属构筑物;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复兴供水区管道工程土建及附属建筑物;
第三标段:(工程施工标段):输水总干管、蓄水池、水管所及管理站;
第四标段:(材料采购标段)所有管网PE管管材;
第五标段(材料采购标段)所有管网钢管管材;
第六标段(工程监理标段)对整体工程施工及管材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原件附带备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加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第四标段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0 万元。
(四)第五标段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0万元,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经销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 万元);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货物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第四、五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及卫生许可证。投标人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 2 项类似工程的货物供货任务,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供货和全套配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六)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七)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24时00分。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7月27日上午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10:00时在平川区水务局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 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并获取数字证书, 方可办理业务。
(二)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 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 3138 2405 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递交, 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
且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不得以分公司、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 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包) 对应的 8 位数字“ 投标登记号”(仅填写 8 位数字, 不得有汉字、 标点符号等其他信息)。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 投标登记号”, 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将导致投标无效; 未按标段(包) 逐笔递交保证金的, 将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 16:30 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 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0943-8287920进行查询处理。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农村改水办公室
地 址: 平川中区乐雅路91号
联 系 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13884284297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龙庭家园北门新天地文化街
联 系 人:唐作燕
电 话:13893039025 0943-822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