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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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哈思山林场五合管护站建设工程已由白银市林业局文件(市林发[2016]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共管护项目资金及自筹;靖远县刘川林业工作站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白银市林业局文件(市林发[2016]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及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哈斯山林场五合管护站建设工程
1、立项批复:市林发[2016]162号
2、工程规模:规划新建一层砖混结构生活办公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3、招标范围:同工程规模的内容
4、工程地点:靖远县五合乡白塔村
5、资金来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共管护项目资金及自筹
6、工 期:45日历天
7、 质量标准:合格
8、招 标 人:靖远县林业局
9、联系人:常青电话:13893030657
(二)项目名称:靖远县刘川林业工作站维修改造工程
1、立项批复:市林发[2016]146号
2、工程规模:维修改建刘川林业工作总站,面积136.28平方米
3、招标范围:同工程规模的内容
4、工程地点:靖远县刘川镇南川村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资金及自筹
6、工 期:45日历天
7、 质量标准:合格
8、招 标 人:靖远县林业局
9、联系人:李玉琴电话:138300506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凡是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兴趣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在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3号写字楼五楼5503室)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9月9日至9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3号写字楼五楼5503室)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15:00时整,送达地点为: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3号写字楼五楼550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
十、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3号写字楼五楼
联 系 人:祁世友
电 话:151930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