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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平安梁农村饮水安全第一批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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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平安梁农村饮水安全第一批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SJYSL2017047

一、招标条件

张家川县平安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天水市水务局以天市水发[2016]320号文件批复,第一批实施方案已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张政发[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财政局以张扶办发[2017]24号文下达了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县级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PE管材采购、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张家川县平安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胡川镇、张家川镇、恭门镇31131个自然村实施,解决该区域1636户、8042人的饮水水源水量不稳定等问题。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土建及安装):埋设配水支管40508m,村级管网64964m,新建各类闸阀井82处;购安入户工程1636处,各类闸阀82个。

第二标段(PE管材采购):购置配水支管40508m,村级管网64964m。共68.13吨。

第三标段(监理):全过程工程监理。

2.3计划工期

2017825-20171023日,总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第一标段(土建及安装):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PE管材采购):本次招标只接受专业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1000万元,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PE管材、管件生产许可证,通过国家质量认证,省级卫生检验和许可、省级质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以上相关标志证书和资料;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从事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有关联的关系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第三标段(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417时至201771417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页。

4.2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前述三证已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报名成功页等参与标段所需的其他证件及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3招标文件获取

4.3.1获取时间:201771417时至201771917时。

4.3.2获取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注:凡是拟参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8位数“登记号”,投标人凭“登记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815920分,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元)

第二标段: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第三标段:壹仟陆佰元整(¥1600.00元)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624 0102 1550 8000 2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

  址:张家川县西城南路28

联系人:汪秋红

  话:0938-7884005

招标代理: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旁                   

联 系 人: 杨磊

    话:0938-83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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