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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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17】3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自筹,招标人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3、项目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4、资金来源:建设自筹
二、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内容:
本工程起点与微乐大道(T725路)相交,终点与G309相交,道路全长1961.858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KM/h,现状路幅宽度24m,单块板布置,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整治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照明、绿化、交通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2、估算总投资:1498.25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4、编制周期:勘察15天,设计15天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专业;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近3年(2014年7月-今)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6、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近3年(2014年7月-今)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6、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7月11日-2017年7月15日,上午9:30时至17:00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贸华府B座20楼)获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单位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18号长城山海苑1号楼5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18号长城山海苑1号楼5楼。
3、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html/zbgg/zbgg/)。:
注: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中县和平镇
联系人:梁栋
联系电话:18193125861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贸华府B座20楼
联系人:万工
电 话:18298369927
2017年7月11日
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17】3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自筹,招标人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榆中县和平镇牡丹路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3、项目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4、资金来源:建设自筹
二、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内容:
本工程起点与微乐大道(T725路)相交,终点与G309相交,道路全长1961.858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KM/h,现状路幅宽度24m,单块板布置,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整治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照明、绿化、交通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2、估算总投资:1498.25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4、编制周期:勘察15天,设计15天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专业;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近3年(2014年7月-今)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6、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近3年(2014年7月-今)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6、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7月11日-2017年7月15日,上午9:30时至17:00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贸华府B座20楼)获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单位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18号长城山海苑1号楼5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18号长城山海苑1号楼5楼。
3、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html/zbgg/zbgg/)。:
注: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榆中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中县和平镇
联系人:梁栋
联系电话:18193125861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贸华府B座20楼
联系人:万工
电 话:18298369927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