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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电力照明工程及绿化管网敷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电力照明工程及绿化管网敷设工程,已由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金政办回字2012第53号文件回执批准,并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6】501号文件立项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建设地点: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
3、建设规模:
电力照明工程:敷设电缆保护管、铜芯电缆敷设3000米;硬塑料管地埋敷设2800米;镀锌钢管地埋敷设1400米等工程内容。
绿化管网敷设工程:敷设DN160-DN200UPVC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2450米;安装法兰阀门10个,阀门井10座;砌筑检查井20座等工程内容。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 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 7日
总工期:21天
5、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和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施工合同段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安全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项议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资格。
4、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二)监理合同段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证书。
2、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3、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施工合同段携带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且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项议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质量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注:证章过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三套(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4、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招标。
5、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6、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监理合同段携带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监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监理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
2、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进甘投标备案表报名(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4、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7 年7月18 日—2017年7月20 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7月 19 日—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7月19日—2017年 7月25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发售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本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监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注:投标人务必在保证金的汇款附言栏内写清楚项目名称(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电力照明工程及绿化管网敷设工程)。
账户名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开户行:建行金塔支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文君
电 话:135193738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万方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晓琴
电 话: 0937—2778011 17793708778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