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白马乡杜寨子村上河漫水桥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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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华池县白马乡杜寨子村上河漫水桥已由华发改发【2017】1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杜寨子村道路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为华池县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白马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马乡杜寨子村上河。
2.2、项目概况:
在杜寨子村上河组新建漫水桥1座,长17.02米,宽4.5米,桥头引线长1.6公里,路基宽6米,路面宽4.0米,铺设10厘米厚天然砂砾面层。(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97492.00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之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3年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企业“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A类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庆阳市以外报名企业必须提交企业注册地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报名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2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凡参与本工程招标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按报名表上的要求认真填写清楚所有内容,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2层)
5、投标截止时间:
6.1时间:2017年8 月 15 日15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 3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2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白马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白马乡街道8号
联 系 人:高海云
联系电话:15213885252
邮 编:745606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二层
联 系 人:黄芸芸
联系电话:0934-8860098
传 真:0934-8860098
邮 箱:qyfzzb@163.com
邮 编:745000
2017年7月21日
本招标华池县白马乡杜寨子村上河漫水桥已由华发改发【2017】1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杜寨子村道路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为华池县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白马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马乡杜寨子村上河。
2.2、项目概况:
在杜寨子村上河组新建漫水桥1座,长17.02米,宽4.5米,桥头引线长1.6公里,路基宽6米,路面宽4.0米,铺设10厘米厚天然砂砾面层。(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97492.00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之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3年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企业“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A类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庆阳市以外报名企业必须提交企业注册地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报名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2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凡参与本工程招标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按报名表上的要求认真填写清楚所有内容,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2层)
5、投标截止时间:
6.1时间:2017年8 月 15 日15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 3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2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白马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白马乡街道8号
联 系 人:高海云
联系电话:15213885252
邮 编:745606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陇尚城东门写字楼二层
联 系 人:黄芸芸
联系电话:0934-8860098
传 真:0934-8860098
邮 箱:qyfzzb@163.com
邮 编:745000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