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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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2017年撤并建制村野赵路7k-南沙窝村、蓼巷路9k-双泉村及南板滩1社通畅工程(第四标段)招标文件
第00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临泽县2017年撤并建制村野赵路7k-南沙窝村、蓼巷路9k-双泉村及南板滩1社通畅工程(第四标段)(交易编号:LJYGC20170622)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下列补遗,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补遗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5-1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工程工作经验, 近 3 年内(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过 1 项或多项且合 计里程不小于 20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 2016 年新申办资质(或新增项公路资质)的投标企业的的项目经理若为2016 年考取,业绩不做要求。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09时00分。
现更正为:
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5-1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工程工作经验, 近 3 年内(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过 1 项或多项且合 计里程不小于 20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 2016 年新申办资质(或新增项公路资质)的投标企业的的项目经理若为2016 年考取,项目经理业绩不做要求;企业建造师若为2016年新转入的,项目经理业绩不做要求。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 )上午09时00分。
注: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以本次补遗内容更正为准,本次招标文件的补遗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审核发布。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补遗书后,签署补遗书收到确认函,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743801582@qq.com,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招 标 人
名 称: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地 址:临泽县交通运输局四楼
邮政编码:734200
联 系 人:董煜
联系电话:18909368827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华大丰泽园B区10号楼1单元102室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刘永尧
电 话:188936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