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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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原轴承厂龚家湾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原轴承厂龚家湾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20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兰州市原轴承厂龚家湾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第二标段:兰州市原轴承厂龚家湾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
4、评估周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6、招标内容:兰州市原轴承厂龚家湾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7、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第一标段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第二标段 |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
工程咨询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内容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6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6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陇南大厦东楼1904室)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31-8273366。
2、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7 月 28 日— 2017 年 8 月1 日上午8:30分-12:00,下午2:00-5:3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月 16 日 14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陇南大厦东楼19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
联系人:杨鑫
电 话:0931-8151108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115号陇南大厦东楼1904室
联系人:俞玉熊
电 话:13893288338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