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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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鸳鸯灌区一期)和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黑河灌区天仓片区),由金塔县水务局金水务字〔2016〕457号、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市、县整合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金塔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2项: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鸳鸯灌区一期)和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黑河灌区天仓片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3眼,新建管理房3座,配套潜水泵3台套,安装消毒设备3台套,安装恒压变频设备3台套,铺设输水主管道46.78km,改造安装入户设施536套等。
(1)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鸳鸯灌区一期):工程位于金塔县城西北28公里处西坝乡和县城北15公里处三合乡境内,解决西坝乡晨光村和三合乡永光村10个村民小组920户2939名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工程采取的供水方式为新建供水站,提取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利用潜水泵进行加压,通过输水管道直接供水到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西坝乡晨光村新建水源井1眼,新建20.5㎡管理房1座,配套潜水泵1台套,安装消毒设备1台套,安装恒压变频设备1台套,铺设输水主管道1.2km,改造安装入户设施256套;在三合乡永光村新建水源井1眼,新建20.5㎡管理房1座,配套潜水泵1台套,安装消毒设备1台套,安装恒压变频设备1台套,铺设输水管道22.58km,改造安装入户设施280套。
(2)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黑河灌区天仓片区):工程位于金塔县城东北80公里处航天镇境内(原天仓乡),解决航天镇天仓片区4个行政村、831户、3684名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工程采取的供水方式为新建供水站,提取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利用潜水泵进行加压,铺设输水管道输水至天仓供水站,再通过原供水管网供水到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天仓片区新建水源井1眼,新建20.5㎡管理房1座,配套潜水泵1台套,安装消毒设备1台套,安装恒压变频设备1台套,铺设输水主管道23km。
本次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施工(第一标段),管材(第二标段),监理(第三标段):
(1)第一标段(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3眼,新建水源井3眼,配套潜水泵3台套,安装消毒设备3台套,安装恒压变频设备3台套,铺设输水主管道46.78km,改造安装入户设施536套等。
(2)第二标段(管材):对工程中所需的φ200管18000m、φ160管3000m、φ125管2000m、φ110管8740m、φ90管1350m、φ75管1700m、φ63管4620m、φ50管7370m、φ20管18640m及管件进行采购。
(3)第三标段(监理)金塔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2.3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计划工期62日历天(本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具体开竣工日期以资金到位情况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过去五年(2012年1月-2016年12月)中至少承担过三项(含三项)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的施工项目。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应足够、并应具有丰富经验,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三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第二标段(管材):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生产商,近5年(2012年1月-2016年12月)内从事过5项或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须持有国家及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须提供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县级及以上银行证明。
3.3第三标段(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 有3项(或3项以上)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6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4年12月--2016年12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泉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电话:0937-2612473)。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297236628@qq.com,以便确认。不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23日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投标前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或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4.2投标人登录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下载标书。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拟派于本项目所有人员(2016年7至12月)社保缴存凭证及社保缴费花名册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证明、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12年1月--2016年12月年必须为可查询业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可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的,视为伪造,取消投标资格)。若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处罚。
4.3施工标段投标人递交备案登记表时须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资格证书递交至代理机构处直至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人员证件。
4.4施工标段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开标时必须到达现场,并查验身份,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23日。
7.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一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二标段(管材)投标保证金为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三标段(监理)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2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保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和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时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号:1018 12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
地 址:金塔县水务局
联 系 人:俞晓东
电 话:13830788803
招标代理: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联 系 人:张菊
电 话:18894092999、15009493737
邮 箱:297236628@qq.com
2017年8月14日
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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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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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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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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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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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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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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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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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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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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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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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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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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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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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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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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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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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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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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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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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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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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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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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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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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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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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核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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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发包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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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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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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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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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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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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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
2、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