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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入围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1、资格审查条件
1.1 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经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会议纪要 批准,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施。现在对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特邀请有实力的申请人参加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资格审查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入围项目
2.2 标段划分:十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车辆服务
第二标段:职业能力培训教育
第三标段:职业技能鉴定
第四标段:广告制作发布、印刷
第五标段:劳务派遣
第六标段:财务审计
第七标段:资产评估
第八标段:财税咨询
第九标段:造价审计
第十标段:法律服务
第十一标段:项目管理
第十二标段:企业管理咨询
第十三标段:招标代理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委托服务范围:职业能力培训教育:特指企业在正常运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教育培训(含职业技能鉴定);广告制作发布、印刷:除企业正常的广告宣传用品外,还需包含各类文件及财务票据印刷;
2.5 服务有效周期:一年(业主有权从入围的供应商库中挑选合格单位为其服务,业主将在年底根据入围单位服务情况对入围单位打分评价,进行末尾淘汰,若淘汰至服务单位不足时业主可对本入围项目进行补充招标)。
3、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车辆服务或类似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3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4 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 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职业能力培训教育或类似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3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4 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职业技能鉴定或类似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3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4 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四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发布、印刷或类似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3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4 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五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申请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4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5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6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六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财务审计或类似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须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须为国资委入库单位;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负责人 2014 年 7月至今须具有政府、国有 企事业单位委托财务审计项目的业绩(以上业绩均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果文件或经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成果文件应有参与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3.6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3 人。除项目负责人 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3.7投标人2014 年 7月至今)须具有政府、 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财务审计项目的业绩,以上业绩 均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果文件或经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9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 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 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七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税资产评估或类似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证书》;
3.3投标人须为国资委入库单位;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负责人2014年 7月至今须具有政府、国有 企事业单位委托资产评估项目的业绩(以上业绩均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果文件或经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成果文件应有参与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3.6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3 人。除项目负责人 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3.7投标人2014 年 7月至今须具有政府、 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资产评估项目的业绩,(以上业绩 均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果文件或经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9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 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 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八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财税咨询或类似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4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5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6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九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本单位全国注册造价师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1亿以上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完税证明;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
3.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第十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4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5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6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十一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项目管理或类似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3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4 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十二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企业管理咨询或类似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情况;
3.3 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报名开始日期之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
3.4 信誉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合同履约率100%。);
3.5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第十三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4 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代理过单项合同1亿以上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完税证明;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8 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sebidding.com),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栏目《投标单位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栏目《企业注册会员注意事项及需提交资料》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办理签章,然后报名缴纳标书款,经平台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1 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发售资格审查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
(2)发售资格审查文件时间:2017 年 8 月 17日至 2017 年 8 月30 日。
4.2 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 8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
4.3 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人:王榕霏
联系电话:0931-8230753-8030、803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九层。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九层)。
2、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www.gse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金虎
联系电话:0931-811294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993242920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