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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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消防支队产业园中队训练塔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S-GK-2017-006
一、招标条件
白银市公安消防支队产业园中队训练塔工程项目,已由中共白银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银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白银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6号产业园消防队院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97.2㎡,建筑基底面积66.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2014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号文件的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6)良好的财务状况(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4、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携带和提交的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二套,逐页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4、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至 2017年8月23日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获取时间:2017年8月19日至 2017年8月23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白银市白银区科技园孵化器科研楼1号
备注:投标人进行报名时应先主动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日期:2017 年9月8日 下午 15:00
2、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白银市白银区科技园孵化器1号科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项目编号,以便查询;投标人必须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岘东路支行,开户行帐号:6622 1603 4221 2000 10)。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替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保证金已缴纳但无故不来投标者,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银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6号产业园
联 系 人:刘林
联系电话:18609431777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科技园
联 系 人:王小亚
联系电话:1899398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