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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华池县元城镇、怀安乡龚河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时间: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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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庆阳市华池县元城镇、怀安乡龚河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170607-026573-3

招标编号:GZ170668-GSDBB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华池县元城镇、怀安乡龚河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以甘国土资耕发〔2017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华池县元城镇、怀安乡龚河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2 招标范围:规划平整土地716.49公顷(折合10747.35亩),移动土方275.75万方(田面平整254.10万方,田坎修筑18.63万方,蓄水埂修筑3.02万方),深翻716.49公顷(折合10747.35亩);修建蓄水池14座,沉砂池14座,集流场14座、新建过水路面1座;新建生产路59.03公里;改建田间路21.87公里;修建道路边沟17.92公里,新建田间道涵23座,进地涵138座;栽植道路防护林新疆杨5469株。

2.3 工程地点:华池县元城镇和怀安乡,涉及元城镇的龚河村、高沟门村、高桥村、吕沟咀村和老庙咀村,怀安乡的坪庄村等6个行政村。

2.4 建设规模:737.41公顷(折合11061.15亩),新增有效耕地270.81公顷(折合4062.15亩)。

2.5 计划总工期:9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10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16日。

2.6 标段划分:共1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97.99公顷(折合1469.85亩),移动土方量为38.30万方(田面平整35.34万方,埂坎修筑2.96万方),深翻97.99公顷(折合1469.85亩);修建生产路11.16公里。

第二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110.34公顷(折合1655.10亩),移动土方量为39.99万方(田面平整36.66万方,埂坎修筑3.33万方),深翻110.34公顷(折合1655.10亩);修建生产路7.11公里。

第三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93.08公顷(折合1396.20亩),移动土方量为37.68万方(田面平整34.87万方,埂坎修筑2.81万方),深翻93.08公顷(折合1396.20亩);修建生产路10.30公里。

第四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100.17公顷(折合1502.55亩),移动土方量为36.11万方(田面平整33.08万方,埂坎修筑3.03万方),深翻100.17公顷(折合1502.55亩);修建生产路9.30公里。

第五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107.26公顷(折合1608.90亩),移动土方量为40.61万方(田面平整37.37万方,埂坎修筑3.24万方),深翻107.26公顷(折合1608.90亩);修建生产路5.75公里。

第六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102.45公顷(折合1536.75亩),移动土方量为40.83万方(田面平整37.73万方,埂坎修筑3.10万方),深翻102.45公顷(折合1536.75亩);修建生产路7.90公里。

第七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105.20公顷(折合1578.00亩),移动土方量为42.23万方(田面平整39.05万方,埂坎修筑3.18万方),深翻105.20公顷(折合1578.00亩);修建生产路7.52公里。

第八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改建田间路总长3.93公里,道路边沟3.49公里,田间道涵7座,进地涵27座,蓄水池14座、沉砂池14座、集流场14座,新疆杨950株。

第九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改建田间路总长6.74公里,道路边沟4.20公里,田间道涵4座,进地涵33座,过水路面1座,新疆杨1694株。

第十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改建田间路总长5.50公里,道路边沟5.13公里,田间道涵9座,进地涵39座,新疆杨1345株。

第十一标段(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改建田间路总长5.70公里,道路边沟5.10公里,田间道涵3座,进地涵39座,新疆杨1480株。

第十二标段: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华池县元城镇、怀安乡龚河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土地平整工程(第1-7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第8-11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监理标段(第1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826日至2017831日,每天000点至2400点(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下载标书的通知”。(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20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人:华池县国土资源局

    址: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中街60

人:杨长银

    话:139195905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招标大厦1403室)

    编:730010

人:李兰军 李淑婷

    话:0931-2909771  13893358886

    真:0931-2909771  

电子邮件:gsszbzx4@163.com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