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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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大草滩镇民族进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项目漳县大草滩镇民族进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漳发改﹝2017﹞26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漳县大草滩镇民族进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硬化520平方米,不锈钢栏杆13.2米,围墙46米,挡土墙75米,花园113.7平方米,标志牌1座,廊厅一座,水泥台阶10米,贴1.4米高砖墙10.08平方米,贴2米高砖墙13.8平方米,铝合金隔断安装47.2平方米,拆除墙体面积47.2平方米,粉刷41.55平方米,砖墙、地砖拆除、修补28.49平方米。
2.2标段划分:本批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3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9月25日开工,2017年11月23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1项(或1项以上)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 9月03日。
(二)获取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怡馨苑11号楼0701室(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李杰如 联系电话:17793214961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定西海天宾馆6F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漳县大草滩镇
联 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1821524161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北路100号1幢1单元801室
联系人:李杰如
联系电话:17793214961
监督单位: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电话:1819323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