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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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一期医疗综合楼10kV配电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前来参加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一期医疗综合楼10kV配电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一期医疗综合楼10kV配电室工程
2.2 工程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院内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5 工程概算: 约 440万元
2.6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
2.7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04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08 月 29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能为同一个人;
3.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安全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
3.6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3.7 投标人需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8 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5.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发布;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21年03 月03 日至2021年03 月09 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报名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3报名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中海凯旋门11号楼2单元2703室 ;
5.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岗位证书,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3 月24 日 09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翻建一期医疗综合楼项目部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路19号
联 系 人:程冠超
电 话:13919776179
7.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中海凯旋门11号楼2单元2703室
联 系 人:张灵
电 话:17393140878
2021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