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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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度森林植被恢复工程项目已由兰林资[20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项目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度森林植被恢复工程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人工造林面积774亩,设置宣传牌4块。其中指南北保护站造林面积41.9亩,设置宣传牌1块;桥头保护站造林面积8.2亩;天王沟保护站造林面积397.2亩,设置宣传牌1块;淌沟保护站造林面积208.1亩,设置宣传牌1块;民乐保护站造林面积118.6亩,设置宣传牌1块;刺丝围栏2350m。
本次造林共需苗木14.86万株,其中云杉苗木9.80万株,油松苗木1.40万株,山杏苗木2.7万株,丁香苗木0.28万株,柠条苗木0.70万株。
本次造林共整地774亩,分别是鱼鳞坑整地446.30亩,穴状整地200.30亩,水平台整地127.40亩。
4、建设地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指南北保护站、桥头保护站、天王沟保护站、淌沟保护站、民乐保护站。
5、资金来源: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
6、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04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07 月 20 日
7、工程总投资:240.00万元
8、招标范围: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9年度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施工(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材料采购、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范围内包含荒山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018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或绿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或绿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03 月 05 日— 2021 年 03 月 09 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03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760号
联系人:杜小发
电 话:136393101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14楼
联系人:张伟光
电 话:13639366494
2021 年 03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