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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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S1502#路以东场地高压铁塔迁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S1502#路以东场地平整工程,已由兰经开国土发﹝2020﹞64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高压铁塔迁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进口S1502#路以东场地高压铁塔迁移项目
2、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九合镇
4、工程规模:对S1502#路以东场地的高压铁塔进行迁移。
5、总投资:约140万元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招标范围:要求中标人完成110KV高压铁塔的拆除,新建安装,线路的重新敷设、相关部门的审批、调试、试运行、及验收运行。完成法定机构的送审、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
8、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22日
计划总工期:50日历天;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6、投标人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9、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0、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4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办公楼212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的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提供的资料。
(2)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4时00分前(对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太华宾馆1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 系 人:达晶妮
联系电话:1366934927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2121室
联系人:蒋天伟
电话:0931-4809520 15693120756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