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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特色项目租赁公告
  • 时间: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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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镇苏家堡村特色项目租赁公告

 

受委托,现将“莫高镇苏家堡村温室园区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约
(亩)

年租金挂牌
价(万元)

租赁保证金
(万元)

租赁
年限

经营范围

场地现状

1

莫高镇苏家堡村温室园区

22座

56亩

20.24

3

10年

农产品种植、育种

目前闲
置。有水、
电。

 

二、承租方资格和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租赁采用增价租赁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租赁须知

1.公告期: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31日17时止。

2.报名地址: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三组

联系人:甘海鹏

联系方式:13830186188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租申请书(格式自拟)、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1年3月31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意向。未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4.本次租标的以现状租赁,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与竟租则视同己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并签订《租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相关约定为准),承租方已交纳的租保证金转为租押金,剩余租金按《租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按期支付。否则视为意向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按违约处理,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出租

6.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并按照《租合同》的相关约定从事经营活动,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标的并导致《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在租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合同,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8.租赁标的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租合同(待签)》等文件。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33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村民委员会(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三组)

六、缴纳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莫高支行帐号:370410122000005373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村民委员会(敦煌市莫高镇苏家堡村三组)

联系人:甘海鹏

联系方式:13830186188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苏家堡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