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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征集2021-2024年机票代理服务商公告
  • 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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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银企合作廉洁从业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单位):

感谢贵单位参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集中采购活动。开发银行实行严格的廉洁从业要求,对腐败行为坚持零容忍。贵单位如有意参与开发银行集中采购活动,请务必知悉以下原则:

一、开发银行坚决禁止工作人员发生不廉洁行为。如贵单位发现开行工作人员存在不廉洁行为,请坚决抵制并立即向开行监督部门举报。如贵单位发现开行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且未向开行监督部门举报,开行有权中止合作并向有关部门检举。不廉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向贵单位索取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类产品及礼品等。

2.通过贵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3.向贵单位索要、摊派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

4.索要、占用或接受贵单位提供的房屋等固定资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组织和参加贵单位提供任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宴请。

6.参加贵单位支付费用的娱乐、旅游、度假等活动或培训、考察。

7.委托贵单位代为理财或参与贵单位内部投资入股。

8.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受礼品礼金。

9.接受贵单位在购买和装修住房、购买汽车、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事宜提供便利。

10.与贵单位开展任何非社会公众服务的借款、投资、融资等资金往来活动。

11.经办涉及亲属关系的授信业务。

12.向贵单位违规指定代理经办行或账户监管行,通过转移存款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13.向贵单位推销、介绍各种商品并从中牟利。

14.参与或承揽贵单位的正当业务活动之外的业务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

15.与贵单位合伙或经商办企业。

16.介绍亲友从事贵单位经济活动。

17.违规干预、插手贵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其他经济活动。

18.向贵单位泄露尚未公开的业务信息。

19.向贵单位作出超越权限的承诺。

20.向贵单位打探尚未公开的业务信息非法谋利。

21.在办理业务和相关工作中故意推诿和刁难贵单位。

22.以任何理由向贵单位吃、拿、卡、要等。

23.与贵单位工作人员发生超越正常客我关系的交往行为。

24.与贵单位进行单独约见或商谈。

25.违规在贵单位及关联方挂名兼职,以任何方式领取报酬。

26.在离职或退休后收受贵单位财物。

27.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到贵单位及关联方任职。

28.介绍特定关系人到贵单位及关联方任职。

2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开发银行不与存在不当行为的主体开展业务合作。如在业务合作中发现贵单位有以不当手段获取业务推动的行为或倾向,开行将立即中止与贵单位的业务合作进程,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请贵单位严格约束从业行为,确保不因此影响双方合作。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向开行工作人员赠送任何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类产品及礼品等。

2.为开行工作人员报销各种费用。

3.向开行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

4.向开行工作人员出借或赠予房屋等固定资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为开行工作人员提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宴请。

6.为开行工作人员的任何娱乐、旅游、度假等活动或培训、考察支付费用。

7.为开行工作人员代为理财或允许其参与贵单位内部投资入股。

8.为开行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礼品礼金。

9.为开行工作人员在购买和装修住房、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提供财物和便利。

10.与开行工作人员发生任何非社会公众服务的借款、投资、集资等资金往来活动。

11.配合经办涉及开行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授信业务。

12.接受开行工作人员违规指定代理经办行或账户监管行,通过转移存款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13.接受开行工作人员推销、介绍各种商品并从中牟利。

14.接受开行工作人员参与或承揽正当业务活动之外的业务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

15.与开行工作人员合伙或经商办企业。

16.接受开行工作人员介绍特定关系人从事贵单位经济活动。

17.接受开行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插手贵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其他经济活动。

18.向开行工作人员打探不能公开的业务信息。

19.向开行工作人员提出超出正当授权的业务请求。

20.向开行工作人员透露商业秘密、内部消息以便买卖股票等非法获利。

21.干预开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不积极配合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工作。

22.接受开行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23.与开行工作人员发生超越正常客我关系的交往行为。

24.要求与开行工作人员单独约见或商谈。

25.私下邀请开行工作人员在贵单位及其关联方挂名兼职,或以任何方式向开行工作人员支付个人报酬。

26.在开行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向其赠予财物。

27.接受开行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违规到贵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

28. 接受我方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到贵单位及关联方任职。

2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以关联方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变相实施上述所列不当行为,视同单位或个人不当行为。

 

监督电话:0931-8866707        电子邮件:  jjjb.gscdb.cn

 

 

                     告知人: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征集2021-2024年机票代理服务商公告

    期:2021317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2021-2024年机票代理征集服务商请积极参与

项目名称:2021-2024年机票代理服务商

1.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述:

为我行员工提供航空机票订购等票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国际)机票订购,信息咨询、票款垫付、送票结算及机票基础数据统计等。我行年订票服务量约为2000张。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指定专人办理我行相关票务业务,提供7×24小时票务服务。

2)提供机票预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的查询、预订、退改、签转手续和送票及相应的机场保障服务。机票费用及退改签手续费都应提供合规票据。

3)按照我行有关制度规定,为我行员工如实提供预订时点的折扣机票信息及退改签政策,并根据要求订购折扣机票。了解、掌握航空公司相关活动、政策,并及时通报我行。

4)按照我行员工出行实际情况,能够提供机票款垫付。垫付时长自出票日起至返程后机票等报销凭证送达(如需邮寄,邮寄费由服务商承担)为止。

5)结算方式为见票即付,即员工返程后,票务公司送达票据,员工个人通过银行卡等方式支付结算。

6)票务公司对我行员工所订购机票进行台账记录,定期提供票务数据统计信息。

3.服务商要求:

1服务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具备采购商品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材料。

2服务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满足我行服务需求。

3服务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服务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服务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服务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

6)与我行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服务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参与要求

请于2021325日中午12:00前,将参与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1728号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305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晓霞、王夏明

联系方式:0931-8841779 0931-8866372 传真0931-8866271

参与文件要求:(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3)书面声明材料,能够满足“服务商要求”第三条、第四条;(4)其他需要说明的关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服务的客户群体,是否收取订票服务费(金额),兰州是否有实体店面,中川机场是否有服务台,相关优惠或保障服务(面向我行全员的免费附加服务)等。

 

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址:甘肃省兰州市1728

    编:730030

人:刘晓霞

    话:0931-8841779      真:0931-886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