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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降解聚酯新材料项目综合楼、原料库及附属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降解聚酯新材料项目综合楼、原料库及附属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字【2018】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的监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降解聚酯新材料项目综合楼、原料库及附属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部工业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综合楼:建筑面积5817.76平方米,建筑高度19.65米;(2)原料库:建筑面积1655平方米,建筑高度8.123米;(3)大门:建筑面积111.95平方米,建筑高度15.18米;(4) 职工餐厅:建筑面积1298.26平方米,建筑高度6.75米;(5)附属管网及道路工程。
2.4 招标范围及投资概算:
(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工作。
(2)项目投资概算:3071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单位资格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工程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后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为依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7 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进金企业需办理进金投标备案通知书。
3.8 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挂靠、转包。中标后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所配置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取消中标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录入诚信档案。
3.9 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 http://zxgk.court.gov.cn 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
3.10 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4.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03月20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财富汇金广场2040号)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103676980@qq.com,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递交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科创企业孵化楼东楼会议室。
6.3 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部工业开发区
联系人:王照武
联系电话:13884518388
7.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汇金财富广场2040室
联系人:赵红霞
联系电话:18189469180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