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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2021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监理
  • 时间: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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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2021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监理已由庆水保发[2021]3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宁县2021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项目区总面积23.54km2,治理保护塬面面积15.95km2,综合治理面积0.11km2

2.3建设地点:榆林子镇马家村担水沟、永正镇上官庄村柱子沟、湫头镇湫头村二郎沟、三嘉乡林坡村书房沟、三嘉乡后坡村南头沟。

2.4招标范围:正宁县2021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全部监理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监理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729日。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历。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居民身份证验证

3.7本项目投标企业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8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时间:在2021331日至202144日(8:30至12:00,14:30至17:00)报名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方式:现场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3地址: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证件。以上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419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缴纳金额: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6.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6.3缴纳时间:2021年41617:00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6.4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6.5开户行账户名称: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6开户行账号66230107419890001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址:正宁县城南环路41号

    人:张海涛

    话:150955832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文丹

联系电话:0934-8601002/18152280107    

电子邮箱:1224269349@qq.com

  址:庆阳市西峰区简园小区三单元1201室

 

 

2021年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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