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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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委托对“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全省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记录仪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LZJL-202115-WLT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执法记录仪 |
150 |
件 |
|
三、预算金额:2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内任意叁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得转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投标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获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 每日9:00-12:00、14:30-17:30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2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八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对迟于开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 采购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联 系 人:贵勇
联系电话:15117180404
2)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
联 系 人:李亚琪
联系电话:0931-8879571
电子邮箱:2331207392@qq.com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ww.gsta.gov.cn/)发布。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