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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巩昌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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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SQGC工程-2021-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巩昌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陇住建发〔20212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陇西县高速公路城关出口东侧

2.2 工程内容和规模:

新建城关派出所和巩昌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设内容:本次新建建筑面积463.44㎡,其中:新建办事大厅204.83㎡,门卫室25.63m2,消防水池232.98㎡(地上建筑面积28.14㎡,地下建筑面积204.84㎡),配套建设大门两座(铁艺大门一座、电动伸缩门一座),化粪池一座(30m³玻璃钢化粪池),混泥土挡土墙94.25米,铁艺围墙171.8米(其中砖基础铁艺围墙77.55米,混泥土基础铁艺围墙94.25米),旗台一座,混泥土地面硬化2061.00㎡,道牙68.40米及室外管网等工程。(注: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经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09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1031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8 06日至202108 1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4.2 获取地点: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082609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

5.2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公安局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大街8

联 系 人:王成祥

联系电话:139196890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

联 系 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13369469768、0932-6622858

 

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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