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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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钟镇寨子川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土陶器加工坊建设项目已由漳县农业农村局以漳农发【2021】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漳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漳县金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鸿茂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漳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钟镇寨子川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土陶器加工坊建设项目,房屋改造(屋面维修、墙体加固、防腐处理);新建12平方米制胚草棚一座;购置院内土陶器1组;购置展示架2组。
2.2建设地点:漳县金钟镇寨子川村。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总工期:50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5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
2.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装入投标文件)。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最新年度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时间:2021-08-10至 2021-08-14(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大厦805室
方式:现场免费领取(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近半年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提供);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二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资格证明文件正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大厦805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漳县金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定西市漳县金钟镇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 180932631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茂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大厦805室
联 系 人:郭潇
联系电话:1829326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