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16
- 点击:727
- 来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作市俄合拉文化旅游标杆村提升改造及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排段劳务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合作市佐盖曼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 兰州时代建筑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作市俄合拉文化旅游标杆村提升改造及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排段劳务工程
2.2 建设单位:合作市佐盖曼玛镇人民政府
2.3 建设地点:合作市俄合拉文化旅游标杆村。
2.4 建设规模:合作市俄合拉文化旅游标杆村提升改造及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排段劳务工程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0日历天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8月31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9月20日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劳务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劳务及服务;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16日—2021年08月18日在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料楼二楼206室(详细地址)提交报名资料。
4.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条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递交时间:2021年08月27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兰州时代建筑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s://www.gsei.com.cn)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时代建筑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81号 |
邮 编:730030 |
联 系 人:李晨睿 |
电 话:17794269607 |
|
|
2021年 0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