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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分析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 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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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分析场地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GF-ZHH-20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分析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分析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甘肃矿区 

2.3建设规模:分析场地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3)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处理的单位,在处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询价文件中参与报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开户单位: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12 5200 0359 46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分包

4.2发售时间:202181317002021818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嘉峪关项目部

详细地址:嘉峪关市人民小区3-2-4号

收件人:杨恒 聂长忠

联系电话:13639393868  13993773337 

5.3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不予接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 特别提示:投标人根据邮寄路程封包好投标文件,对于邮寄过程中造成的文件丢失、包装或文件密封破损、文件内容泄露、未在规定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或非指定接收人签收、包裹投递至自提柜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开标

6.1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宏大酒店(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南路2008号);

6.2开标时间:2021 9  3 0930(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址:甘肃矿区

联系人:孙 

  话:18993785963

代理机构:甘肃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  

联系人:杨             

 话:0931-828018113639393868         

 真:0931-8875128         

电子邮zzxbblb@vip.163.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