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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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巩昌镇崖湾村香菇种植基地烘干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巩昌镇崖湾村香菇种植基地烘干处理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陇农发【2021】19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崖湾村香菇大棚种植基地修建烘干操作中心1处,占地1000平方米,修建业务用房4间100平方米,硬化场地900平方米,购置香菇清洗机,烘干机、真空包装机、冷链运输车等配套设备。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1年09月15日开工,2021年10月29日完工,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企业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6日(0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4.4报名时携带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6、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陇西县农业农村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伍亮
电 话:182152162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联 系 人:赵亚平
电 话:1383026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