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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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供电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供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10KV供电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KV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供电工程
2、招标编号: CHGJ2021-GK006
3、项目概况: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供电工程建设场地位于兰州市,主要为新建4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居民住户324户提供电源。(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项目(增加拆除、恢复路面75米,户表低压部分不计)。
5、招标控制价:2634355.68元(贰佰陆拾叁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陆角捌分)
6、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主持完成过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近1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根据《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到开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有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疫情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获取招标文件。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以上所要求资质文件以PDF形式(“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邮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chenhaiguoji@qq.com(邮件名称:投标人公司名称+所投项目简称),以最终合格的资质文件为报名成功标准,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的资料提供不全者、资料有缺项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3、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36号房地产大厦16楼161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931-5683407
代理机构:甘肃辰海国际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36号房地产大厦16楼1612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931-8823303
甘肃辰海国际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