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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巩昌镇马湾村中药材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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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巩昌镇马湾村中药材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陇西县巩昌镇马湾村中药材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以陇农发〔2021〕189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硬化面积2000平方米,修建储存能力为200吨的常温储存仓库200平方米,修建生产厂房200平方米,改建电路、新设变压器1台。购置中药材初加工机械设备(洗药机、切片机、筛选机、烤药床)1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巩昌镇境内

2.3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11月4日竣工,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量

2.5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近5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3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ov.con/wenshu.html)上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 报名地点: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5日。

4.4 公告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4.5报名现场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近半年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提供);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经济开发区南九西路天马集团二楼综合办公室(史丹利西侧)。
   5.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

人:武主任

联系电话:182152162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人:王金星          

联系电话:1509546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