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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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两河镇廖坝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两河镇廖坝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康县农业农村局以康农发【2021】3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康县2021年第一批青岛东西扶贫协作帮扶资金,招标人为康县两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SZMS2021-01
2、建设地点:两河镇廖坝村。
3、工程概况:主要项目量(挖土方:1392m³;挖石方:1286m³;填土方:1222m³;填石方:1480m³;路面硬化:1760m²;C20现浇混凝土边沟:73.6m³/400m;C20现浇混凝土排水沟:138m³/240m;M7.5浆砌片石仰斜式挡土墙:130.4m³/80m;M7.5浆砌片直立墙378.4m³/273m;M7.5浆砌片石内挡墙:214.88m³/170m;10cm天然沙砾找平层:1760m²;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760m²;拦水坝:2.5m³/1座;给水管 50mm:700m;1-2.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5/1道。)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6、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 1。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根据陇交发【2021】8号文件精神,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 2020年度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 级及以上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记录, 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 B 级对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何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兰渝铁路陇南客运站第一安置区第21排341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 15 时00分;
2、开标地点:甘肃何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兰渝铁路陇南客运站第一安置区第21排341号)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康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仲武
联系电话:15825895660
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何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艳芳
联 系 电 话:15193900823
甘肃何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