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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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通用车辆装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示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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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通用车辆装备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Q38-F1001
三、招标内容:
本工程项目服务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招标内容为:通用车辆装备定点维修保障。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及信用中国截图。
3、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在酒泉市肃州区行政区域内有独立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维修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出具经营场所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8点前报名(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携带相关资料到甘肃省酒泉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中国截图复印件;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肃州区内经营厂所照片及相关房产证明材料(自有/租赁)复印件;以上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相关资质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8月31日;
2、领取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项目开标评审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并提供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汇入招标方对公账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换,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提交:甘肃省酒泉市。逾期未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九、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电话:郭凤 0937-2309019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系人:朱方钊
联系电话:18531907798 0937-2309316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