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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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闪速炉提升改造项目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闪速炉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2020]193 号,项目代码【2020-620303-32-03-025440】,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2建设规模:
镍冶炼厂闪速炉车间本次随整体产能提升改造需对主厂房进行消防改造。闪速炉主厂房共包括转炉工段、闪速炉工段及精矿干燥工段;其中转炉工段厂房长约115米,宽约21米,建筑高度21.7米,为单层厂房,内部设有设备工艺操作平台;闪速炉工段厂房长130.5米,宽21米,最高45米;精矿干燥工段厂房长约31米,宽约46.6米,主建筑高度约68米,为高层厂房。建筑结构均为钢结构。本次招标消防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水泵站,在主厂房北侧新建室外消火栓系统,对现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完善,对新建干燥厂房配置灭火器、安装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新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水泵站,在主厂房北侧新建室外消火栓系统,对现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完善,对新建干燥厂房配置灭火器、安装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根据提供的厂房区域及相关参数要求,完成闪速炉提升改造项目--消防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测、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7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0 月 8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3 月 31 日。
2.6 投资估算: 1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_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_中级及以上_专业
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2016年8月30日~2021年9月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设计业绩(具体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验收或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1项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机械/综合类(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人员须配齐八大员。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3年(2018年8月30日~2021年9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9 月 13日 18 时 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9 月 13 日(截止时间9月13日18时00分),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王科元、王文昌
电 话:13830599154、18193596275
电子邮箱:812648541@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 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1年 9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