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零排放单元设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9-15
  • 点击:0
  • 来源: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零排放单元设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7151-JYMY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零排放单元设计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零排放单元设计采购

1.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

1.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1.5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三台280/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零排放单元的设计、一期采购招标,投标人负责零排放单元界区内所有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装置及辅助生产装置的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工艺、管道、地基处理(桩基、强夯、换填等)、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等)、分析化验等的设计、一期采购工作;并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保运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控制智能化要求:传感器及控制系统至少具备HART协议通讯能力,系统可有效采集和传输现场智能仪表设备的各项数据。实现智能管理:智能巡检、远程及移动终端管理功能等。

界面划分以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为准,设计、采购需充分考虑与二期工程的有效衔接、预留。

2.1.1甲供设备及材料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合同附件8

2.1.2设备材料需按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选择,详见合同附件7

2.2建设规模本项目零排放处理系统主要处理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二级RO浓水。处理的高盐浓水水量为115.6m3/h,同时考虑系统回水,设计规模为120m3/h,系统操作弹性50~110%(需要定期清洗的膜装置考虑130%的设计负荷)。

高盐水零排放采用分盐流程,浓缩和蒸发回收的水质达到再生水循环水补水水质要求,总产水回收率≥85%TDS90000mg/L时,污水量≤18m3/h;分盐产出氯化钠符合T/CCT002-2019《煤化工副产工业氯化钠》中工业干盐一级品技术要求。硫酸钠符合T/CCT001-2019《煤化工副产工业硫酸钠》中A类一等品技术要求。

2.3计划总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智能化工厂模式进行设计建设。

2)详细工程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化工装置高盐水蒸发结晶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3.4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或采购项目经理业绩;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5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具有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主要设计者的工作经验;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6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10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1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5.2 获取时间:202191518:00-202192318:00时;

5.4 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5.4 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10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已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2093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6.2 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gszbzx.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www.zhygcg.com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1106

联系人:李淑婷 曹沛  周璞麟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8  13893358886  17793100414

E-mail413663734@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2760526K

行号:31482101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915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