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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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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县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临夏县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县发改[2020]681号、临县发改[2021]168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临夏县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临夏县尹集镇马九川村。

4.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及县上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总投资777.91万元

6.建设规模:一、除臭间:新建除臭间一座,除臭风量2.5wm3/d,除臭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27.04平方米,占地面积227.04平方米,建筑高度7.95 米,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市政工程设计、小型。脱水机房改造:改造鼓风机房一座,内增污泥干活设备一套,建筑改造内容包括脱水机房地面原有管沟以及泵坑填平重做面层。拆除原有设备基础重新设置,重做地面以及踢脚;脱水机房内部增设钢设备平台,标高3.850,设置45度钢斜梯直达平台:拆除A轴与45轴之间底部窗户,增设2400X3000钢制保温防盗门一樘同时增设雨棚与坡道;建筑物内现状2台叠螺机由于老化更换,新增污泥干化装置一套、市政工程设计,小型。二、新建除臭间一座,除臭风量2.5wm3/d,新建除臭间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27.04平方米,建筑高度7.95 ;改造鼓风机房一座,内增污泥干活设备一套,建筑地面改造,室内增设刚设备平台,南侧外墙增设保温防盗门一樘以及雨棚、坡道各一个。(具体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1025- 20221024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造价员1)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91618:00时至20219月21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在应用系统中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夏州”选择用“账号登录”或者“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最左侧的“我要投标”,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 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49: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登录 http://ggzyjy.linxia.gov.cn/“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电子投标、开标)。

3.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照指定网址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监督单位: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linxia.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

招 标 人: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仲原玺                      

联系电话:18393048885                  

代理机构:甘肃弘鑫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笑天             

联系电话:15352439571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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