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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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质检部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维护与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DFZB-044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的委托对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质检部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维护与维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质检部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维护与维修项目。
2、服务内容:维保单位根据维护与维修协议要求,按要求对分析仪器进行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长周期运行;对发生故障的分析仪器和配套使用化验设施进行修复,保障正常分析检验工作开展。
3、服务范围:
(1)质检部炼油质检一室、炼油质检二室、化工质检一室、化工质检二室近2100台分析仪器,及通风柜、各类风机、气路、电源、工作站电脑、lims电脑等化验配套设施的维护与维修。此外,还包括合同执行期内新增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的维护与维修。
(2)标段(标包)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负责对质检部的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故障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进行及时维修,保证维修后的分析仪器和化验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
(4)投标人所属的仪器维修人员应确保长期稳定,具备专业的维修能力,可以对故障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及时修复。
(5)投标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质检部各质检室的分析仪器进行巡检,确保对维护范围内的所有仪器设备每天检查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6)投标人负责对质检部通风柜、各类风机、气路、电源、工作站电脑、lims电脑等进行检查、维修、维护。
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质检部。
5、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服务标准:
(1)每年与兰州石化公司签订《炼油化工装置维修合同》,并完成当年维保任务。
(2)按照维护与维修协议要求及时、有效地完成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维护与维修,不能影响正常分析检验工作。
(3)保证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维护维修质量。
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费用说明:
(1)分析仪器及化验设施维护与维修费用从公司下拨质检部的检维修费用中支付,采用包干方式,每年结算一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应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在近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实验室维护与维修经验,提供有效的相关维修服务业绩合同和发票材料。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需提供办公和维修固定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投标人所属的仪器维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维修人员个人或公司的社保完税证明。
6.负责本项目的维护与维修人员需具备低压电工证。
7.投标人至少配备8名仪器维修人员(含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8.投标人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资料。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09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休日不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楼1404室)。
3、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等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106698953@qq.com进行报名,请在邮件正文中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本次投标文件暂定以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务必于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或银行转账。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
六、开标
1、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项目暂定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银行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天,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银行基本账户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其他: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730060
联 系 人:王喆、王健
电 话:7933314、79344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楼1404室
邮 编: 730070
联 系 人:刘万强
联系电话:18993896529
传 真: 0931-7768466
电子邮件:1106698953@qq.com
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