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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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武威服务区下行线(武威至兰州方向)经营项目招商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10093-GSSGSG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甘肃省高速公路武威服务区下行线(武威至兰州方向)经营项目招商公开招标已由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武威服务区下行线(武威至兰州方向)经营项目招商公开招标事宜的批复》(甘高服〔 2021〕 216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运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武威“凉州印象”主题服务区位于(G30)连霍高速公路K1943+600处,主题服务区规划理念参照现代化长廊式商业综合体规划,植入武威地区人文文化元素。根据空间布局及业态属性镶嵌旅游文化、地方美食、地方特产等元素进行装饰点缀,做到“一步一景”,凸显主题立意。主要招商经营项目为武威服务区下行线综合楼内所有经营项目(不包含超市项目及餐厅项目),经营面积为1805.39㎡(一楼总面积1934㎡,其中超市面积185㎡,餐厅面积83㎡)。综合楼整体装修改造内容有:综合楼外立面亮化工程改造、综合楼内部装修改造(面积约1934㎡)、综合楼周边渠化交通等。
此次武威服务区下行线((G30)连霍高速公路K1943+600处,武威至兰州方向)符合招商条件的经营项目共划分12个标段,经营项目为武威服务区下行线综合楼内所有经营项目(不包含超市项目及餐厅项目)。
序号 |
标段 |
服务区名称 |
经营项目 名称 |
经营范围 |
店面数量 |
经营 品牌 |
建筑面积(㎡) |
项目所处位置 |
招商合同期限(年) |
1 |
第一标段 |
武威服务区 |
奶茶、冷饮店 |
饮品 |
1 |
详见 附件 |
27 |
(G30)连霍高速公路K1943+600处 |
5+3 |
2 |
第二标段 |
咖啡店 |
饮品 |
1 |
39 |
5+3 |
|||
3 |
第三标段 |
西式快餐店 |
餐饮 |
1 |
63 |
5+3 |
|||
4 |
第四标段 |
特色小吃店1 |
小吃 |
1 |
22.3 |
5+3 |
|||
5 |
第五标段 |
红酒体验区 |
红酒 体验 |
1 |
27 |
5+3 |
|||
6 |
第六标段 |
特色小吃店2 |
小吃 |
1 |
73 |
5+3 |
|||
7 |
第七标段 |
特色小吃店3 |
小吃 |
1 |
12 |
5+3 |
|||
8 |
第八标段 |
特色小吃店4 |
小吃 |
1 |
12 |
5+3 |
|||
9 |
第九标段 |
特色小吃店5 |
小吃 |
1 |
12 |
5+3 |
|||
10 |
第十标段 |
特色小吃店6 |
小吃 |
1 |
30 |
5+3 |
|||
11 |
第十一标段 |
鲜榨果汁店 |
饮品 |
1 |
23.7 |
5+3 |
|||
12 |
第十二标段 |
卤制品店 |
卤制品 |
1 |
15 |
5+3 |
本项目招商期限采用“五+三”模式,即招商项目经营管理合同为5年(具体时间根据经营项目到期或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招商项目运营过程中,招标人根据《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项目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和投标人履约能力对其进行考核,经营期满五年后,投标人考核结果满足招标人经营项目运营管理标准时,且连续五年动态考核合格时,经营管理合同可续签三年,相关费用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若经营管理不善或考核不满足条件时,则五年协议期满后不予续签。
本项目经营模式为“年度保底收益+超额提成”。即投标人每年应预交年度保底收益额,招标人按照约定15%的比例从投标人年度营业额中进行提成,年度提成总金额(即年度经营管理费)不得低于保底收益额,上不封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3.1.2.具有两年以上服务区经营管理、餐饮项目管理从业经验;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活动前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参加招标活动前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商状态;
3.1.4.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及承担法律风险的能力;
3.1.5.投标人没有违约及违法行为;
3.1.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现与招标人有租赁及合作经营等相关经营关系的投标人在合同履约中,仍有相关缴费未缴清等其他情形未能履约或违约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且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3.1.7.“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1.11.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未曾有拖欠租金等其他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为准,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3.1.12.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符的将被拒绝。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高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zhygcg.com)网上注册并办理CA证书,办理数字证书登陆系统报名,成功后登陆平台方可进行后续投标工作;技术服务电话:400-102-0005
5.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扫描件上传审核;
5.3、获取时间: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 (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408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3420349167@qq.com),电子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10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7楼第一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华运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4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 系 人:王玉刚
电 话:0931-8323892
传 真:0931-8326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 系 人:戴麒湾、田浩栋
电 话:0931-2909793
传 真:0931-2909793
监 督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 系 人:崔春丽
电 话:0931-8529897
传 真:0931-8529897
2021年 10月20日